蒙古文化中的搏克
 

巴雅古特

 

  搏克这个名称:蒙古语“搏克”是统称,它可指称“摔跤”,也指“摔跤手”。最近,为了把“摔跤”和“摔跤手”两项事情分别开来,用“搏克勤”一词专指后者,“搏克勤”即“搏克手”。

  搏克的起源:搏克的起源久远古老。据有关研究,搏克起源于古代宗教仪式。这是学者们通过分析搏克在古代社会中的存在意义等而得出的结论。
而在现实中,搏克的宗教意义早被遗忘,蒙古民众只把它当做体育和娱乐活动来进行,他们对此不持有任何宗教情感了。


  在蒙古高原,第一个登上历史舞台的匈奴人就乐于摔跤。今有鄂尔多斯出土的匈奴人饰片资料,上有搏克二人在树树荫之下交手对峙的图像,二搏克身后各有一匹骏马,它们好像在为各自的主人暗暗助威。这种主人和他的座骑凝成一股劲而一致对敌的情景也是蒙古英雄史诗中经常出现的战场描写之一。蒙古高原的匈奴文化和蒙古文化是一脉相承的。
搏克-别勒古台:蒙古族历史上有名的搏克还是成吉思汗的异母弟别勒古台。他的尊号就是“搏克-别勒古台”,即“摔跤手-别勒古台”。他以搏克的一技之长,佐助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功名垂世。

  搏克传说:在蒙古民间,有关搏克的传说很多。其中最有影响的是“呼和-道布”和“搏克-博尔健”的传说。“呼和-道布”和“搏克-博尔健”都是力大无比的摔跤手。
蒙古还有数以百计的其它搏克传说,而传说虽多,它们的表现手法是可以归纳的。常见的表现手法是:


一,搏克在少年时代放牛时候,某一天开始抱举初生牛犊,每天抱几次。小牛天天长一点,搏克不知不觉中每天都能抱得动小牛。等小牛长成大牛,少年也长成大力士搏克了。
传说讲的是现代举重运动训练法是一个样的道理。


二,一位大力士搏克,在当地再也没有和他交手的对手了。他为了寻找势均力敌的对手,游历各地。有一天路遇一个陌生人,搏克向陌生人问路。陌生人抓起旁边的车辕(或车轴)就给他指路。陌生人挥动车辕,犹如我们用筷子吃饭这么轻巧。过客知道这个陌生人不是等闲之辈,他找到了可以与之一见高低的对手。当然在不同的传说中有不同的举重道具,有的传说讲搏克拿起牛腿指路等等。


三,搏克搬家不用牛车,他自己背起蒙古包就搬走了等等。
传说中往往用搬动重物来表现搏克的力大无比。蒙古各地风物中有大独石,蒙古人把它叫做“乌赫尔-楚鲁”(牛石),这个独石往往成为当地传说中某某搏克抱来之物。
乌兰察布草原四子王旗境内有一块大石头,独立而独特。当地人说那是搏克-搏尔健抱来的石头。


关于“焦度格”的传说:蒙古语“焦度格”是摔跤服的意思。焦度格是开襟的,穿了焦度格就露胸。而传说讲,早先焦度个是不露胸的,和普通的上衣差不多,而后来才改成这样露胸了。关于露胸的来历是这么讲的:
在某个搏克大比赛场上,有一位新手搏克表现特别,动作柔软,柔中见刚。但这个摔跤手有意无意中护着前胸,不让对手碰身。而一个老手搏克观察到了对手的这个致命秘密。最后,老手和新手进行决赛,老手撩开对方的衣襟,对方露出了女性的乳房。新手的女性身份暴露,羞愧无比的她马上卧地护胸,然后手捂前胸离开了比赛场。


从此以后,人们为了防止这种尴尬再发生,把摔跤服做成了现在这个开襟的样子。
在传统社会中,女性有很多禁忌,这个传说是在女性禁忌这个前提下产生的。
在蒙古,传统上也禁止妇女参加摔跤。搏克这种过分男性化运动也不适合于女性生理特征。所以上述传说的价值取向也有一定的道理。


然而在蒙古历史上偶尔也有女摔跤手的记载。如忽必烈汗时代,有个海都王,忽必烈汗和他打过内战。他的女儿叫“阿尔吉尔玛”。据说她就是力大无比的搏克,她曾通过摔跤比赛来选取夫婿,规定谁能摔倒她谁可以娶她。
关于“江嘎”:内蒙古博克服装配有有一种项圈,蒙古语把它叫做“江嘎”,是“彩带结”的意思。江嘎不是每个搏克都可以佩戴,而在某一场比赛中,进入前八名或前十六名(根据比赛规模大小而定)的搏克才可配用。搏克佩戴江嘎,表明他已经很出色了。
江嘎上系有很多条彩带,过去可能是搏克摔倒几个人就增加几条带,它曾是搏克胜利的统计纪录。而现在,江嘎只成为一种象征性装饰物,不具有统计功能。

  搏克的尊号:搏克在比赛中屡得冠军,可被授予“阿尔斯兰”(狮子)、“扎安”(大象)、“那钦”(游隼,一种雕类鸟)和“噶尔迪”(凤凰鸟)等尊号。其中“阿尔斯兰”可能是最大的尊号(但各地不同)。阿尔斯兰在蒙古人看来是“兽中之王”,搏克屡得冠军者也就是“大力士之王”,可与兽中之王相比。


  搏克的“江嘎”项圈,也很象公狮子鬃毛,搏克进场做跳跃动作,他的英姿就像一头公狮子在抖身示威。

  搏克的“舞蹈”:搏克走入摔跤场时,都要做一番跳跃动作。蒙古语把这个动作称为“玛克西呼”。“玛克西呼”在满语里就是“舞蹈”的意思。它的确是一种舞蹈,其起源可能具有某种宗教意义,但现在没有人能够意识到它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只成为一种形式化的抽象舞蹈。
  这种形式化的舞蹈大致有两种:“玛克西呼”主要流行于内蒙古,它的动作表现的可能是大象的抬脚起步动作,也可能是“狮子舞”。对此目前还没有定论。
另一种是“德比呼”,主要流行于蒙古国,它模仿得是雕类的飞翔动作,这个很明显。具体表现的可能就是“那钦”(游隼)的翱翔转身动作。“德比呼”在民间往往被解释成“凤凰飞翔”,这可能是后来的解释。印度佛教文化中“噶尔迪”(凤凰)具有特别意义,它是神的座骑。从16世纪末开始,蒙古大量接受佛教文化,这样“噶尔迪”也流行了。但是“那钦”也没有消失,和“噶尔迪”同时共存。
搏克的尊号和搏克上场时的舞蹈动作是有密切关系的。

  民歌中的搏克:蒙古民歌“都仍扎那”很有名。歌曲有两种版本,歌词和曲调都不一样,但主角是同名,应该是同一个人。
  根据歌词,都仍扎那是18岁的年轻的摔跤手,是乌珠穆沁旗人。在一次比赛中,观众把冠军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然而他的对方老手极其凶狠,老手用一些狠招把他打败了。都仍扎那受伤致残,而大家就为他感到惋惜,从此纪念他的歌曲也传唱开了。

  搏克的民主平等精神:蒙古搏克运动是全民性的,年龄在17-18岁到50多岁的,不论身份贵贱,不管体重身高,所有男性自愿报名者均可参加,没有等级和级别。而全体都能够平等参加的开放的社会系统所体现的就是民主精神。


  而搏克的规则和技巧,都为各类参加者提供了取胜的可能性。我们在比赛场上往往会看到,小个子绊倒大胖子的镜头。只要你发挥你的特长,技巧可以胜过力气,耐力可以打败猛士。
  搏克参加者,无论胜败,都有一份奖赏。当然胜败的奖赏不同。过去,搏克冠军往往得到一匹鞍马,规格最高的奖品可能是银制马鞍和不同一般的骏马。上场就被绊倒了的失败者,也可得一块砖茶等,这是在鼓励他自觉的参与意识。无论是胜者败者都给颁奖,这个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搏克的平等精神。


  搏克没有场地限制,随地随时都可以进行。这样它在过去,的确成为了一种蒙古全民健身运动。目前,搏克虽然有专业化的趋势,但还没有失去群众基础。每年有很多牧民参加搏克比赛,他们虽然不是专业摔跤手,但他们同时也是很不错的摔跤高手。

  搏克与健身:搏克一般到40来岁就退役了。好摔跤手在其后半生就享受荣誉,在比赛场上或当裁判,或当教练指导年轻人。他们德高望重,到处受人尊敬。他们活到70-80岁也体格依然健壮。老搏克们偶尔也和年轻人交手,把那些骄傲过分的年轻搏克们教训一番。这也是搏克传说中经常出现的情节之一。


二,蒙古牧业文化和马

  牧业文化和马:马是蒙古牧业(我不用游牧这个词)文化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马匹对牧业社会的使用价值,犹如汽车对工业社会一样。有了马,牛和骆驼等大牲口的放牧才能成为可能。有了牛,蒙古人的食品结构才能趋于完整而能够成其为牧业文化。有了骆驼,才能具备运输能力,商业贸易才能成为可能。
所以马是牧业文化的先决条件之一。
养羊业可能很早在牧马之前出现。但那个早期时候,在蒙古高原,半农半牧较发达,不是纯粹的牧业文化。纯牧业是在养马业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英雄史诗中的马:在蒙古英雄史诗里,马往往和他的英雄主人一起诞生。一家汗王贵族家中诞生一位男儿时,他家的马群里也相应地有一匹母马产下马驹了。其后,英雄和他的座骑同时成长。英雄很快成年,他为了寻找意中人,骑上爱马踏向遥远而未知的征途。
路上他的马就是他的好友。马会说话,英雄和马交谈,马给主人出谋划策。英雄在异国他乡遇到意中人后,应她家人的批要求,通过摔跤、射箭和赛马来和他的竞争者决定胜负。最后,英雄在马的帮助和参与下,在决赛中取胜,娶回公主,凯旋而归。这是征婚题材的英雄史诗的常见情节。
  还有一类英雄史诗,是战争题材。在这种史诗中,英雄在马的帮助和参与下,战胜恶魔或敌手。某些史诗中,英雄在战场上已经昏死过去了,而他的马奔向雪山,找到了能够起死回生的灵芝草药,口含而来喂养主人。英雄复活后精力加倍,就去战胜敌人。
蒙古英雄史诗的基本题材就是这两种:征婚和征战。而马在英雄史诗中,不象是现实中被使役牲口,而是英雄的朋友和助手。马已经被理想化了。

  生活中的马:蒙古人对马的这种情节,反过来影响他们的现实生活。在现实中蒙古人骑用马匹,但马不只是工具,而是犹如现在的宠物,是主人的爱好所在。过去,有蒙古人因为失去自己的爱马而精神失常过(我小时候有这个现象,现在不见了),犹如年轻人失恋一样。
蒙古人对其它家畜也是很爱惜的,但都不如对马。蒙古除个别地方以外,很多地区普遍不吃马肉,不宰杀马匹(祭祀除外),这些也可能基于蒙古人对马的“好友情节”。其它牲口就没有这个“殊荣”了,对牛羊就随时都可以动刀子。

  马的传说:在蒙古,关于马的古老传说就是“马头琴的传说”,也是爱情传说。这个传说有几个变体(就是不同的口头版本),今据巴亚特部落流传的变体,概述如下:
很早以前有个叫“呼霍-那木吉尔”(“呼霍”是郭公鸟的蒙古语名称)的年轻人,是一位歌手。他家住在在杭盖山。他应征入伍,被派到阿尔泰山保卫国境。在兵役期间,他的嘹亮的歌声吸引和感动了阿尔泰山的“达给妮”(“达给妮”是“女神”),阿尔泰山的达给妮终于和他坠入爱河,恋恋不舍了。


  年轻人完成了保卫国境的任务,兵役期满。他怀念留在故乡的母亲,就要回家。而阿尔泰山的达给妮送给他一匹黑骏马,马名叫“骄嫩-哈喇”(即“黑骏马”)。这个马的前腿腋下有鸟羽管,它是马的翅膀。这种双翼马能够在天空飞行。但是马的翅膀不能给人看,看了就失去飞行能力了。


  每到夜间无人时,年轻人就骑上这个黑骏马,从杭盖山飞到阿尔泰山,和山神达给妮幽会,第二天早晨天亮以前飞回来。他经常在两座山之间来回飞行。


  在他的家乡,有一位寡妇。她也爱上了这个年轻人,想和年轻人交往。但总是留不住他,他一到晚上就不见了。寡妇经过观察,知道了他的秘密,就跟踪他,想办法阻止他。
有一天大早,年轻人刚从阿尔泰山飞回来,黑骏马还没来得及收回翅膀,就被寡妇看见了。寡妇无情地把黑骏马的翅膀给剪掉了。
黑骏马失去了翅膀,马上就死了。年轻人失去了爱马,也就见不到恋人了。在悲伤之际,他用黑骏马的头骨和和尾巴,制作了马头琴,奏出了悠扬的歌曲,以寄对爱马的思念之情和对恋人的绵联之爱情。从此,马头琴这个乐器在蒙古诞生并流传。

  伪作“马头琴传说”:上述是马头琴传说的本来面目。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中国和日本等地介绍的的马头琴传说——“苏和的白马”是人为加工制作的伪作。它是在50-60年代,“阶级斗争”理论宣传的背景下,经过某些“文人”加工而成。(对此本人拟用专论来论述。)为什么称其为伪作?此举其可疑之处两点如下:
1该传说讲,苏和从野外抱来了一匹小马驹云云,这就很奇怪。当然,过去在蒙古草原,遍地都是牛马羊群。但它们都有主的,没有一头是无人管的,虽然他的主人不跟在旁边。所以苏和从野外抱来马驹,不是偷盗,就是奇怪了。当然这是故事,不是现实。而民间故事是在现实设定下讲述的。不然,牧民听了这个故事就会纳闷,野外怎么突然有马驹?而且马驹也没有母马。


2 在狠毒王爷也不至于射杀马,况且白马是良马。马跑了,总有办法抓回来。任何蒙古人骑马摔下来,不会怨恨马,因为马不是故意的。马尥蹶子是他的本性,骑手被摔了,也在预料之中。不至于恨之入骨,射杀马。这是蒙古牧民的常识和常情。而该传说,为了突出王爷和牧人少年的“阶级冲突”,故意安排了射杀马的情节。它作为文学创作也许还可以。但绝不是蒙古民间传说本身。但是这个伪类传说已经广为流传,“流毒”很大,而知情人很少。一时还消不出它的影响。

  文学中的马:马在蒙古古代文学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是蒙古文学经典之一,它有散文和韵文的两种版本,二者都是很优美的作品。(见《两匹骏马》资料)

  民歌中的马:蒙古歌曲“呼格辛-豪衡”,以马为题材,歌词是长诗。歌此词中说,这个马老了以后也在一场比赛中领先了,是可歌可赞的好马。“呼格辛”是“老”,“豪衡”是“浩罕”的转音。“浩罕”是西域(今中亚一带)古国名,是西域马的故乡。中国的汉代把这种马称作“天马”,汉朝皇帝为获得这种“天马”,还排派远征军和西域国打过仗。“呼格辛-豪衡”就是“老天马”,蒙古人也喜欢并怀念这种马,因而产生歌曲。
马的传说和歌曲还有。但大多是某个名马在某次比赛上怎么跑的之类。再复杂的故事情节就没有了。

  有关马的谚语:蒙古言语讲“路遥知马力,日长见人心”。还有“花马生斑驹,赖马产驽仔”等。

  关于良马的识别:蒙古有很多蒙古文手抄本“相马经”,目前也有保存。可惜汉译的还没有。因为要翻译这类书,需要很高的养马专业知识。过去肯定有专门的养马人和相马人,现在没有人继承他们,已经断层。
一般说来,五体均称,四腿长,肚子小,鼻孔大,两耳挺立的马被认为是好马。

  骑手:而再好的马也得靠骑手训练。一般说,好的牧马人就是好骑手。他们懂得马的天性,也了解马的个性(每个马的个性不同)。骑手从日常饲养到赛前“扫易拉嘎”,要处处精心照料马,和马建立感情联系。
怎么知道马对主人的感情呢?马见了主人,不是躲开逃走,而是老老实实地站在那儿等候主人,或这向主人靠拢过来,这样马和主人,有某种默契而有感情了。而这不是一日功夫能做到的。
  骑手的作业:“扫易拉嘎”是“控马吊膘”,即有计划地给马减食,保持不让马过分取食、也不至于马太饿的状态。赛马前必须有这个扫易拉嘎,这个需要三周或一个月。其间,让马按时吃草饮水,每天还要进行试跑。结果马的脂肪大减,可以轻松地跑动。
其间,也给马经常梳毛刮汗。梳毛刮汗是一种地道的健身按摩。接受按摩的马显出很舒服的样子。梳毛刮汗有专门的工具,叫“忽苏尔”(刮汗具),有木制的和铁制的两种。(铁制忽苏尔见图)
  要细心照料马匹,也非易事。蒙古人说“上了马背,你就是马的主人,下了马背,你成为马的仆人”。这说明骑马不同于开车。你开汽车虽然也许要保养,但不必那样照料汽车,汽车只是交通工具而已。

  名骑手冒顿单于:历史上第一个有名的骑手是,匈奴国的冒顿单于。他在少年时,被质于乌孙国。乌孙国位于匈奴国西方。
  质或质子是相当于人质,古代国家或部落之间互取质子来做互不侵犯的保证。也有单方面的质子。冒顿是有眼光的骑手,他认识良马,不下于中国的伯乐。他从乌孙国的马群里认出一匹快马,就骑上这个马逃归本国匈奴。他不久成为匈奴国单于(同可汗),西方打败乌孙,东方收取东胡,使匈奴国的势力达到鼎盛的地步。

  马和健身:然而,骑马是相当不错的健身运动。骑马时,人的心率得到调整,不宜患心脏病。过去,牧民很少有心脏病。骑马会浑身上下抖动,把缀肉疏散,筋骨得到磨练。骑马会把人的“地位提高”很多,你居高临下地望见地面景色,使人赏心悦目,骑手在身心两方都得益。

  马和富人身份:蒙古贵族骑一匹好马,才能成其贵族。成吉思汗骑用的肯定是蒙古最好的马。
  在欧美等国家,“宝马车”可能不是你富贵的标志,而是养马骑马才是你身份的象征。因为养一匹好马是相当不易,也需要饲养场地。能够养马骑马的人,不但在经济上富裕,而且有相当的悠闲时间来享用骑马活动,也表现他有不一般的高雅的情趣。
  我希望中国的富豪们不要只停留于购卖“十万元月饼”、天价水果等庸俗来显示身份。你有钱就在别墅养马,以提高身心的素质。

 

 

蒙古自由联盟党(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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